We are Hiring!!
Tel No. (+001) 123-456-789
(1)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,积15分。
5. 学生为本市外区户籍、“人户分离”(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), 持《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》,可申请转入本区学校。
7. 学生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,且学生持有效期内《上海市居住证》,按房产证地址申请转学需满足以下条件:房屋产权人须为学生父母(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)或其本人(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)。
(4)负责老师将在每个线上提交阶段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相关信息。
2. 各中小学受理符合转学条件学生的转学申请登记,收取相关证明材料(原件和复印件),填写《转学相关证明材料收取凭证》交家长或监护人,并约定反馈结果时间。家长或监护人填写《学生转学申请情况登记表》。
为让市民深入了解“家门口的好学校”,今年4月13日-14日,各区义务教育学校都将积极创造条件开展“校园开放日”活动。各区将通过区教育网站或微信公众号集中公布学校“校园开放日”时间和具体安排。“校园开放日”期间,学校重点展示学校基础设施、课程教学、学区集团建设、课后服务等方面的改革成效。“校园开放日”不与招生录取挂钩,学校不收取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,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,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、测评、面试、面谈或调查。
答:持证人所学专业属于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,且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的,积30分。
考生若对本人成绩有疑问,可复核时间,登录“上海招考热线”网站“成绩查询”栏目申请成绩复核。